时间:2014-06-20 浏览:427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NO:81)
各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监考教师1每场考试提前20分钟到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领取试卷,特别要注意领取的试卷是否与所监考的场次一致;
2.监考教师2负责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及考场记录等相关材料交至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贴好考场桌贴,让考生对号入座,然后提醒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及物品放置指定区域,并检查考生座位及周围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物品,确保彻底清场。如果在考试期间发现考生手机响(震动)或拿出手机,不论是否开机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4.考生在考试期间发生的违规等行为要如实记载,并保留有关证据,在违规考生的答题册第一页左上角及考生签名表上标“违规”字样,考试结束后将违规考生的试卷答题册、相关违规证据和考场记录一并交考务点(注意:考生签名表随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中),若遇到特殊问题,应及时与巡考及考务组联系;
5.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职责及要求详见学生手册《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暂行规定》(2012年9月颁发)中的第六章;
6.各院部在考前要安排时间组织学生学习《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暂行规定》,严禁携带手机、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工作,并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培训;
7.各院部在期末考试期间应组织学生对包干的卫生责任教室每日进行一次清扫(特别注意桌子内部不能有任何杂物),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8.各院部监考教师安排见教务管理系统;
9.南区一教楼考务点南1210教室,南区二教楼考务点南2101教室,北区考务点北1107教室。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