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1   浏览:837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NO:83

各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如下:

一、巡考组、考务组人员安排

1.巡考组

  长:汪建利

副组长:叶军、胡善风

总巡考:汪小飞

主巡考:李庆玖、方辉平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徐成钢、胡家俊、陶卫平、周权、张德学、黄先进、庄丹娅、吴海澜、程周旺、窦卉平、刘洪、俞跃进、李庆玖、唐鑫生、叶鸣、刘铁红、曹万友、高文、王毅聪、王国进、胡逢恺、曾小保、朱国兴、施云贵、吕海江、方红霞、洪常春、汪正平、张小明、何村、左铁峰、吕顺清、汪宏健、徐俊华、胡永政、王有青、胡跃进、何广龙、朱熠、江诚、钱立新、章永平、黄飞、陈亮、蒋妍妍、王研、王奕文、王瑞乐、汪茜、孟益、蔡怀芳、范建丽、俞雅倩、欧阳欢

2.考务组

组长:汪小飞

副组长:方辉平

成员:何广龙、朱熠、江诚、钱立新、章永平、黄飞、陈亮、蒋妍妍、王研、王奕文、王瑞乐、汪茜、孟益、蔡怀芳、范建丽、姜桂珍、张永怀、许鹏程、孙峰、王薇、万倩倩、李婧、石水云、俞雅倩、郑梦颖、欧阳欢、周亚群、贾成南、吴晓盼、石铃凤、汪路金。

二、工作职责

1.巡考组:

1)检查考场清场情况及监考教师是否有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纪律相关说明;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违纪行为;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有按“考生座位排列方式”安排考试座位;

4)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5)在考试中出现的学生及教师违纪违规等难以当场处理的情况,由巡考组现场研究决定。

2.考务组:

1)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送至各教学楼考务组办公点;

2)考试结束收齐试卷、考场记录、巡考记录。

3)考务组办公点:

北区:1107教室;

南区第一教学楼:1210教室(含外语楼);

南区第二教学楼:2101教室。

三、工作要求

1.所有成员要按照巡考工作安排表履行职责,因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的须向教务处请假。

2.巡考组所有成员分成三个时间段,各时间段内请务必坚守岗位,不得脱岗,若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教务处请假。

各巡考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巡考:考试开始前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40分钟

第二巡考:考试开始后3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80分钟

第三巡考:考试开始后75分钟至考试结束。

3.每次巡考工作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巡考表请到各教学楼考务点领取,巡考结束将巡考记录表交至各教学楼考务组办公点。

4.每个教学楼设一个主巡考,巡考中有重大问题难以当场解决的,要及时与主巡考或教务处联系,最后由领导组负责解决(南区外语楼归属南区第一教学楼)。

5.考务组成员在考试前30分钟必须到达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分发试卷,考务组工作时间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至考试结束后15分钟。

6.请各个院部在各门课程考试结束时安排专人领取试卷,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于71日前报教务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巡考表:2014-2015学期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安排表(见电子政务平台)

附件2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安排表(见电子政务平台)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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