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作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15-03-06   浏览:2875


 

闫顺,学号21207061058,化学化工学院12级材料科学班学生;在2015115日(09:0011:00)《材料力学性能》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程海梅,学号21303061004,经济管理学院13级会计2班学生;在2015116日(09:0011:0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传递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陈琴芳,学号21303061002,经济管理学院13级会计2班学生;在2015116日(09:0011:0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接收并抄袭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汪建,学号21212041027,教育科学学院12级学前班学生;在2015116日(14:3016:30)《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汤思怡,学号21203011042,建筑工程学院12级城市规划班学生;在2015117日(09:0011:00)《城市工程系统规划》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手机、纸条。

许飞,学号21211031046,建筑工程学院12级城市规划班学生;在2015117日(09:0011:00)《城市工程系统规划》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岳雷,学号21211031053,建筑工程学院12级城市规划班学生;在2015117日(09:0011:00)《城市工程系统规划》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汪贝,学号21313021045,体育学院13级休闲体育班学生;在2015117日(9:0011:00)《体育旅游导论》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杨成伟,学号21209051062,建筑工程学院12级土木工程班学生;在2015118日(09:0011:00)《流体力学》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吴飞,学号21209011049,建筑工程学院12级土木工程班学生;在2015118日(09:0011:00)《流体力学》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顾晓燕,学号21405061013,数学与统计学院14级经济统计学班学生;在201511814:3016:30)《微观经济学》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

,学号21314012036,艺术学院13级美术学班学生;在2015119日(14:3016:30)《艺术概论》考试中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并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手机。

陆晓静,学号21314012020,艺术学院13级美术学班学生;在2015119日(14:3016:30)《艺术概论》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手机。

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暂行规定》第八章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闫顺等十三位同学记过处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以上同学考试作弊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希望以上同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教务处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