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8 浏览:626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NO:79)
各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如下:
一、巡考组、考务组人员安排
1.巡考组
组 长:汪建利
副组长:胡善风、叶军
总巡考:陈国平
主巡考:汪宏健(南区第一教学楼和南区逸夫综合楼)、张辉(南区第二教学楼)、汪小飞(北区教学楼)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徐成钢、樊嘉禄、胡家俊、吴邦贵、胡一宁、周权、叶鸣、陈国平、陶卫平、方小平、曾小保、曹万友、范兴华、刘洪、胡建成、庄丹娅、唐鑫生、高长宝、刘铁红、蔡康松、高文、朱国兴、谢国秋、孙金余、任良耀、吴嘉佑、周筱华、黄松、胡跃进、余南宁、胡永政、李昌军、郑名球、张德学、汪宏健、汪小飞、张辉、何广龙、朱熠、宋汩、蔡怀芳、江诚、王洁平、钱立新、范建丽、吴晓明、章永平、汪月红、黄飞、王瑞乐、黄宝珍、唐孝中
2.考务组
组长:陈国平
副组长:汪宏健
成员:汪小飞、张辉、张永怀、朱小超、何广龙、朱熠、宋汩、蔡怀芳、江诚、王洁平、钱立新、范建丽、吴晓明、章永平、汪月红、黄宝珍、黄飞、王瑞乐、唐孝中、吴春萱、万倩倩、马慧、石水云、俞雅倩、董丽丽、蒋文、汪颍达、聂勇、郑梦颖、王薇、欧阳欢、周亚群
二、工作职责
1.巡考组:
1)检查学生考试有关证件,重点查处学生代考、替考以及其它作弊等行为;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违纪行为;
3)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4)在考试中出现的学生及教师违纪违规等难以当场处理的情况,由领导组研究作最后决定。
2.考务组:
1)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送至各教学楼考务组办公点;
2)考试结束收齐试卷、考场记录、巡考记录。
3)考务组办公点:
北区:1107教室; 南区第一教学楼:1210教室; 南区第二教学楼:2101教室;南区逸夫综合楼:逸夫5218教室
三、工作要求
1.所有成员要按照巡考工作安排表履行职责,因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的须向教务处请假。
2.巡考组所有成员分成三个时间段,各时间段内请务必坚守岗位,若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教务处请假。
各巡考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巡考:考试开始前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40分钟
第二巡考:考试开始后3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80分钟
第三巡考:考试开始后75分钟至考试结束。
3.每次巡考工作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巡考表请到各教学楼考务点领取,巡考结束将巡考记录表交至各教学楼考务组办公点。
4.每个教学楼设一个主巡考,巡考中有重大问题难以当场解决的,要及时与主巡考或教务处联系,最后由领导组负责解决(南区外语楼归属南区第一教学楼)。
5.考务组成员在考试前30分钟必须到达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分发试卷,考务组工作时间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至考试结束15分钟。
6.请各个院部在各门课程考试结束时安排人员领取试卷。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安排表(见电子政务)
附件2: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安排表(见电子政务)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