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巡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08   浏览:626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NO79

各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如下:

一、巡考组、考务组人员安排

1.巡考组

  长:汪建利

副组长:胡善风、叶军

总巡考:陈国平

主巡考:汪宏健(南区第一教学楼和南区逸夫综合楼)、张辉(南区第二教学楼)、汪小飞(北区教学楼)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徐成钢、樊嘉禄、家俊、吴邦贵、胡一宁、周权、叶鸣、陈国平、陶卫平、方小平、曾小保、曹万友、范兴华、刘洪、胡建成、庄丹娅、唐鑫生、高长宝、刘铁红、蔡康松、高文、朱国兴、谢国秋、孙金余、任良耀、吴嘉佑、周筱华、黄松、胡跃进、余南宁、胡永政、李昌军、郑名球、张德学、汪宏健、汪小飞、张辉、何广龙、朱熠、宋汩、蔡怀芳、江诚、王洁平、钱立新、范建丽、吴晓明、章永平、汪月红、黄飞、王瑞乐、黄宝珍、唐孝中

2.考务组

组长:陈国平

副组长:汪宏健

成员:汪小飞、张辉、张永怀、朱小超、何广龙、朱熠、宋汩、蔡怀芳、江诚、王洁平、钱立新、范建丽、吴晓明、章永平、汪月红、黄宝珍、黄飞、王瑞乐、唐孝中、吴春萱、万倩倩、马慧、石水云、俞雅倩、董丽丽、蒋文、汪颍达、聂勇、郑梦颖、王薇、欧阳欢、周亚群

二、工作职责

1.巡考组:

1)检查学生考试有关证件,重点查处学生代考、替考以及其它作弊等行为;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违纪行为;

3)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4)在考试中出现的学生及教师违纪违规等难以当场处理的情况,由领导组研究作最后决定。

2.考务组:

1)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送至各教学楼考务组办公点;

2)考试结束收齐试卷、考场记录、巡考记录。

3)考务组办公点:

北区:1107教室;   南区第一教学楼:1210教室;  南区第二教学楼:2101教室;南区逸夫综合楼:逸夫5218教室

三、工作要求

1.所有成员要按照巡考工作安排表履行职责,因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的须向教务处请假。

2.巡考组所有成员分成三个时间段,各时间段内请务必坚守岗位,若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教务处请假。

各巡考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巡考:考试开始前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40分钟

第二巡考:考试开始后3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80分钟

第三巡考:考试开始后75分钟至考试结束。

3.每次巡考工作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巡考表请到各教学楼考务点领取,巡考结束将巡考记录表交至各教学楼考务组办公点。

4.每个教学楼设一个主巡考,巡考中有重大问题难以当场解决的,要及时与主巡考或教务处联系,最后由领导组负责解决(南区外语楼归属南区第一教学楼)。

5.考务组成员在考试前30分钟必须到达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分发试卷,考务组工作时间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至考试结束15分钟。

6.请各个院部在各门课程考试结束时安排人员领取试卷。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安排表(见电子政务)

附件2: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安排表(见电子政务)

 

  

                                       教务处

                                                    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