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NO:37)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根据建设与发展需要,申报2019年项目,按下表汇总后,于2018年4月15日下午5时前提交至教务处叶玉娟(2546529)处。2019年项目需同时填报《项目申请书》《政府采购计划书》(见附件1、2)。往年已获批建设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中所有设备需说明需求情况,填写教学仪器设备需求表(见附件3),所报仪器设备须为教学所用,另单台套10万元以上教学仪器设备需到国资处网页进行资产查重,说明查重结果。
时间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其中:政府采购金额 |
2019 | XX学院 | XX项目 | XX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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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初审
学校将于6月下旬对所有申报项目认真审核,组织论证,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统筹安排2019年教学仪器设备类项目。
三、系统填报
各学院、部门根据财经领导小组的意见对项目信息加以修改,同时按照财务处要求在预算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
四、其他要求
1.设备采购项目须有确定的场所,无场所的建议不申报。
2.此次设备申报以满足实验开出率为主,保障基本实验教学需要。
3.科研使用仪器设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不予立项。
请各学院、部门按要求规范填报,纸质材料需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或院部联系领导签字认可。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电子政务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