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7〕58号关于编制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05 浏览次数: 252

 

关于编制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科学科专业结构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通知》(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强化院系在专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8-2012年院系级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本科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数量与质量、结构与效益、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全面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与建设;按照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托我校现有的学科优势及专业基础,紧密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扶持新的增长点;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专业内涵的改造、提升为重点,以增强专业适应性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题,科学、合理地做好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过五年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强各专业的适应性,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促进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全面提高,努力形成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二、编制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原则
(一)编制院系级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原则。从大局出发,处理好国家、省、地方及学校之间的关系,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准确定位,合理布局。
2、可行性原则。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处理好已有专业和拟新设专业的关系,既要科学分析和正确预测实际需要,又要客观分析已有学科专业基础和建设能力,立足实际,实事求是。
3、特色化原则。处理好整体发展与重点建设的关系,突出重点,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体现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4、循序渐进原则。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专业建设与学科、课程、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合格与特色相结合,重点和一般相结合,促进整体协调发展。
5、整体性原则。处理好本单位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关系,使专业建设规划实施的指标与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二)编制本科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时,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开展专业建设和改革,要以主动适应全国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为出发点,按照人才培养模式和定位以及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目标,制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2、各专业要从制修订专业的培养方案入手,对专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手段进行系统改革,把过去比较单一的、限于课程、教材层面的教学改革整合到专业层面上,构建更加注重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为一体,富有时代特征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要着力在加强应用型学科专业的建设和改革上下功夫,大力培养适应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3、为保证专业建设的有效实施,要积极探索适应我校特点的多种形式的学分制、主辅修等教学管理制度。
4、要大力加强各专业师资队伍的调整与建设,加强课程、教材以及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努力办出优势和特色。
三、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本内容
(一)院系级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本内容:
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等主要方面。具体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本院系的概况和已办专业的基本情况。
2、今后5年(2008-2012年)本院系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3、今后5年(2008-2012年)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依据(分别从国家、省、地区或行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专业结构与布局、学校自身建设和发展需要,拟增设新专业的条件等角度提出)。
4、今后5年(2008-2012年)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年度目标,包括建设已有专业、调整或增设专业等。
5、拟实施的主要策略和具体措施(分别从办学理念、经费投入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
6、拟增设新专业的具体规划。
(二)本科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本内容:
1、专业建设的背景和依据
(1)专业建设的社会背景、行业背景和学科发展背景;
(2)专业的社会需求预测分析。
2、专业的现有条件
包括本专业的招生、在校生、毕业生,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教改、教研和科研现状等。
3、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1)如何使本专业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2)如何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要求,构建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如何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
(4)如何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5)如何适应新的教学管理模式改革。
4、专业建设方案
(1)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业务规格;
(2)培养方案及简要论证、说明;
(3)主干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4)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本格式
(一)院系级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的基本格式:
1、院系概况和已办专业的基本情况
2、学科专业建设领导组
3、2008-2012年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4、2008-2012年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依据
5、2008-2012年学科专业分年度建设与发展计划
6、拟实施的主要策略和具体措施
7、拟增设新专业的具体规划
(二)本科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的基本格式:
1、专业建设的背景和依据
2、专业建设领导组
3、专业建设负责人
4、专业现有的基本条件
5、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6、专业建设的内容(注:建设内容可从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及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的运行管理与质量监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科学研究、专业特色等分类规划)和2008-2012年分年度建设计划
7、专业建设的目标
8、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措施
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时间安排
1、2008年1月15日前,各院系要完成2008-2012年本院系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本科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各规划的书面材料2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2、教务处将在2008年2月,组织校级专家组,对各院系所报送的规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校领导审批。
3、各院系应根据校专家组的审核意见和校领导的审批意见,及时对有关规划予以修改定稿,并将定稿的电子文本报给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教务处在收齐后,负责将各院系级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本科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汇编成《黄山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并印刷成册。
4、在所编制的规划获批后,各院系要负责抓紧抓好本院系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本院系内各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
5、各院系要在2007年底之前,对所属本科专业开展一次自评工作。自评应依据教育部相应的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制定的评估标准。
6、学校将从2008年年初开始,立项建设校级示范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并陆续对已开办三年的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申报校级示范专业建设点和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要先通过学校组织的新专业评估。有关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六、编制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系要把编制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作为实施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成立以院系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及专家代表为成员的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
2、广泛发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
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参与研究和讨论;做好人才需求、专业建设的调研和预测,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论证工作,合理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计划、措施和步骤;各院系提出的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均应经过本院系规划编制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