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7]6号 关于对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学籍处理规定的学生统计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20 浏览次数: 500


各院、系:
       为了促进学院的学风建设,强化学籍管理,请各院系对截止到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末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学籍处理的学生进行统计,以便集中报请学校研究,拟定处理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绩统计上报对象:2003-2005级学生中,各学期经补考后专科生有四门及四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或本科生有三门及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
2.不及格课程:是指考试作弊、考试和补考时旷考、补考后仍不及格及缓考补考后不及格的课程。
3.课程门数: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除体育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4.统计截止时间: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末。
5.对以前已经做过学籍处理的学生,如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变或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门数减少的学生,不再上报;不及格课程门数至上学期末比原来门数有增加的,一并报上,并请在备栏中注明。
6.如果某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在相应栏中填“0”。
7.本表中班级名称填写要与应与管理软件中的行政班名称相一致。
8.本表上报以电子表格和文本形式各一份,上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教务处
200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