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你们关于教研室设置的报告收悉,经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请求,现批复如下:
同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设置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细胞分子、林学、风景园林、环境科学等七个教研室,一个实验室。
同意化学系设置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制药工程、应用化学等六个教研室。
同意教育系设置教育学、心理学两个教研室和心理学实验室。
同意信息工程学院设置软件实验室和硬件实验室。
以上教研室设置自即日起生效,上述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系、教育系的原教研室设置自即日起取消,信息工程学院的软硬件实验室取消。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