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NO:87)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相关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安排部署好本单位实验室假期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各院部要在放假前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注意假期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各院部所属各实验室在假期前应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整改。
四、假期期间,各实验室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放假离校时,各实验室应封好门窗,确需在假期开展教学、科研实验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2.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关闭电源、水源,锁好门、窗。
3. 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4. 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使用干燥箱、气体钢瓶等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5. 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无丢失及被盗现象发生。
6. 各个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
7. 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8. 放假期间,各学院院长(部门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保证实验室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