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交流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6 浏览次数: 147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NO54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教育部将于20159月中下旬举办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5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荐年会交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结项验收优秀项目的院部(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数统学院、建工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生环学院、文学院、经管学院、化工学院)应推荐不少于一项,可根据项目特点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三类中的任何一类。

二、推荐限额

我校从各申报项目材料中,择优遴选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每类不超过1项。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院部、部门组织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65日上午11点前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推荐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推荐的学术论文、展板内容及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发送至wangqian@hsu.edu.cn纸质材料1份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308室。学校将在申报项目中进行遴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中国大学生创业网”(http:// chinadxscy.csu.edu.cn/)《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是交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管理经验的重要平台,请各院部、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优秀项目推荐工作,加强对优秀项目成果的培育、孵化和推介,充分利用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平台,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指导,切实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王瑞乐、汪茜(2546570)。

特此通知

 

附件:皖教高函〔201521号文件

(见http://www.ahgj.gov.cn/72/view/3265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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