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08-06-25   浏览:221


 

关于统计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院系:


    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方法:原则按照老办法计算。具体如下:
1.本专科系数:专科1.0;本科1.1。
2.合班系数:专业课程:单班(60人以下,不含60)1.3;合班(60人以上,含60人)1.6。
            公共课程:单班(60人以下,不含60)1.15;合班(60人以上,含60人)1.4。
3.重复课系数:0.8。
4.实验系数: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程实验系数为0.02;其它专业课程实验系数为0.04。
5.作业系数:外语系大学英语,基础英语;文学院写作;数学系专业课程的作业系数为实际教学课时的0.1(周学时 。
6.实习见习:
① 在屯溪区带队实习,每个教师带30人,每天1.2课时,每增加1人,另增0.06课时;
② 教师在屯溪区外带队野外实习、见习每个教师带20人,每天1.5课时,每增1人,另增0.075课时;
③ 风景写生,每个指导教师指导15人,每天2课时,每增加1人,另增0.15课时;
7.论文指导和答辩:论文指导按指导每生8课时计算,纳入教师个人课时;论文答辩由院系统一按每生2课时计算(实际答辩数),不纳入具体教师课时,且按每课时25元计算,然后进行分配。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将实行抽查制。


二、课酬标准:教授30元/课时;副教授、博士、高级实验师25元/课时;讲师、硕士、实验师20元/课时;助教17元/课时;未定级14元/课时。


三、统计要求:
1.教学工作量统计由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程)归口院系统一完成,不得重复计算。没有隶属关系的健康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国防教育等课程由开课负责部门统一申报,各院系不再统计。统计后,由院系或部门一把手负责初审并签字加盖院系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表格送交教务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hsscm@hsu.edu.cn。各院系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及各部门开设健康教育等课程计算办法为:实际教学周数乘以周课时数,不再计算任何系数。
2.各院系开设的实验课程在上报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的同时,必须上交《实验课表》、《实验项目安排表》、所有学生的《实验报告》。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将联合进行审核,向学校领导提交审核报告,学校领导将视具体情况进行抽查。请各院系的院长或主任把好审核统计关。具体审核安排表见附件。
3.各院系领导务必重视此项工作,督促具体工作人员在统计完毕所有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后,一定要求具体任课教师进行复核,务必准确,此后不再增补。
4.完成时间:院系初报务必在7月3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黄山学院07-0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黄山学院07-08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课时审核安排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