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8 浏览:563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NO:7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暨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1号)(附件1)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黄山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积极准备: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专业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方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李铁范担任主任,校党委副书记胡家俊、副校长胡善风担任副主任,各学院、相关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统筹协调大赛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及类型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要求如下:
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之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级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我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六、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20年6月15日-7月30日):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参赛团队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等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校园赛(2020年8月1日-8月10日):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邀请评审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再结合教育厅下发的我校参与省赛的指标数,推荐进入省赛名单。
七、大赛奖励
1.校赛奖项设置。校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将根据省级参赛结果直接认定。
2.参赛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奖励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参赛团队及指导教师,依据《黄山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及成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9〕63号)予以奖励。获奖优秀项目将推荐入驻皖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进行成果转化和孵化。对获得安徽省总决赛金奖和全国总决赛获铜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由指导老师牵头申报,学校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安徽省总决赛银奖、铜奖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认定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赛事组织领导。互联网+大赛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教学实践活动,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党政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赛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本次大赛相关通知精神,总结往届参赛经验,细化工作方案。
2.广泛开展赛事宣传动员。各学院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赛事的宣传,让广大学生(包括5年以内的毕业生)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促使师生广泛参与,鼓励跨学院、专业、年级组团参赛。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以及相关专业教师报名项目数见附件2,可将大赛与《创业基础》必修课程等紧密结合,鼓励多报,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公布各学院参赛报名情况,纳入年度教学考核。
3.各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和报名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提交《第六届黄山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3)。已注册项目参赛团队还需提交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1-2分钟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省赛阶段视频不作硬性要求,进入国赛则需要,省赛鼓励根据项目需要制作相关视频)。以上提交材料只需电子版,项目计划书需提交PDF版。
4.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于7月31日前打包发送至jmd@hsu.edu.cn或421313648@qq.com(命名方式为“互联网+”报名+学院名称)。不用提交纸质版。
九、赛事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大赛组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本届赛事采用网络评审及线上答辩。
(一)组队责任
各参赛选手应该按照大赛要求报名、进入线上比赛现场。参赛队员之间相互关心照顾,按照比赛规程参赛,保障各参赛队能顺利进行比赛。
(二)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事组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事组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事组委会决定。
十、大赛疫情防控
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组委会、参赛学院、参赛队所有成员在竞赛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整个赛事期间,组委会不组织线下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相关活动,参赛报名、作品提交、作品评审均通过邮箱或在线上进行。组委会根据需要,采用线上会议形式开展工作。
各参赛学院、参赛队在作品制作、院级赛选拔等环节,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无必要,不得开展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相关活动。确需开展小规模线下活动,必须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向学校疫情防控办报备,活动期间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各参赛队不得以作品创作特殊需要为借口,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一旦发现参赛队员、指导老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全校;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评委等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十一、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本次大赛,共同发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红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
3.大赛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请各学院关注教务处通知。
“互联网+”大赛是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与水平、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重要路径,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准确把握活动内涵要求,积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全力以赴做好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大赛取得预期成果。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金美东
联系电话:13637204087
校赛QQ群:1032049108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暨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届黄山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标分配方案.docx
附件3:第六届黄山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doc
黄山学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