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03 浏览:1760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NO:56)
各院部:
1、本学期所有的考试成绩,请各院(部)务必在
2、学生对本学期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的第二周(教学周)内向各院(部)提出申请(申请表"学生考试卷面成绩查询报告单"在教务处网页“学生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各院(部)签署意见并汇总后在第二周的周五17:40之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第三周开始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申请学生的试卷核查。
3、本学期课程申请缓考的学生的缓考以及课程未通过的学生的补考工作,将从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