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19 浏览:979
关于严格执行我院学生成绩修改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院(系):
为规范我院学生成绩修改审批制度,任何学生成绩修改必须填报本表《黄山学院学生成绩修改审批表》,履行成绩修改审批手续。
学生可在校园网上查询成绩,对成绩若有异议,可以要求核查试卷。核查试卷须在下一学期开学2周内向课程管理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批准,由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核查试卷。
确系教师遗漏或判卷有误需更正成绩的,经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领导批准后,任课教师方可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签字。同时任课教师需认真填写《黄山学院学生成绩修改审批表》,由教研室、院(系)审批,报至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在系统内修改成绩。
请各院(系)充分重视并严格遵守成绩审批的要求,如因教师未按要求填报本表或虚假填报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教务处
二00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