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8]28号 关于2007级本科学生07―08学年度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6-06   浏览:374


 

各院系:
根据校教<2008>2号《关于印发〈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2007级本科学生本学年度综合素质学分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 为开展好本次工作,各院系要进行精密的组织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务必使每个2007级本科学生都知道此项工作,并清楚我校对综合素质学分的具体要求。
2. 2007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的申请、院系审批、公示、记载与结果通报等工作环节必须按照《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的规定来办理。
3. 各院系要将学生的申请表及其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建立专门的档案,并妥善保存,以便于今后的检查与核对。学生在提交申请表时,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成果原件在进行核对后,返还申请学生。
4. 今后,各院系每学期都要按照《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的申报与认定工作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教务处将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5. 《黄山学院综合素质学分申请表》见附件。可以通知学生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黄山学院综合素质学分申请表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