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19 浏览:2469
各院系:
教学实习大纲是开展教学实习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学实习质量检查和评估的基本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贯彻《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07>4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汇编《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实习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了做好本次《大纲》的汇编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一、编写要求:
1.《大纲》的编写,必须与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跨院系教学实习课程由授课院系撰写教学实习大纲。
2.《大纲》应按《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07>43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写。
3.《大纲》编写必须要有相应材料作为支撑依据。
4.《大纲》内容包含专业见习、考察等。
二、组织安排:各院系应重视此项工作,并责任到人。为了保证编写教学实习大纲的严肃性、正确性,每个实习大纲应指定执笔人、审稿人、审定人。
三、排版格式及内容要求:
1.一律采用WORD文档编写,页面采用A4纸张,左、右边距为2.25厘米,上、下边距为2厘米。
2.学分计算:以24学时为1学分。以0.5学分为最小单位,根据“三进二退、七下八上”的原则计算。
3.《大纲》模版、字体等要求见校教〔2007〕43号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实习管理条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也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四、时间要求:
2008年3月31日前,各院系将盖有公章的一套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实践科(xueysjk@hsu.edu.cn)。
另:请各院系将截止到2008年2月31日止,已签约的实习基地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盖章后随合约复印件一并交教务处实践科(统计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