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6-05 浏览:330
各院系:
为落实第二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期末考试巡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巡考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巡考工作。
组 长:汪良发
副组长:汪大白
成 员:汪良发 李家祥 汪大白 吴邦贵 徐成钢 叶 鸣 胡善风 何 明 周筱华 胡一宁 曹万友 陈国平 余南宁 胡跃进 胡国吾 吴嘉佑 胡永政 谢国秋 王有青 叶书有 沈昌明 胡国华 王俊峰 叶桂芳
巡考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科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安排,负责检查学生考试有关证件,重点查处学生代考、替考以及其它作弊等行为;
2.查处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违纪行为;
3.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4.领导组成员中的各院系负责人主要负责做好本院系的巡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巡考工作组所有成员要按照巡考工作安排表履行职责,因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的须向巡考办公室请假;
2.每次进行巡考工作要有详细记录,考试结束时,将巡考记录交巡考办公室存档;
3.巡考中有重大问题难以一时解决的,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最后由领导组负责解决。
四、巡考工作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06-2007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