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7]1号 关于印发《黄山学院关于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07-01-18   浏览:410



各院系、部门:
       《黄山学院关于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试行) 》经教务处研究,并报请人事处核准,现予以印发,自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黄山学院关于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试行)》

                            二○○七年元月十八日

黄山学院关于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师生的实际情况,在综合各院系的意见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定。
一、双语教学的界定:双语教学是指采用了国家规定的外文版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含50%),采用外文试卷进行考核的课程。
二、双语教学的目标:
1.培养学生从学会用外语学习专业知识到运用外语表达专业知识及学会用外语思考问题的能力。
2.能够让学生多方面多角度接触外语,使学生在更好地掌握学科前沿知识的同时,有效提高其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便于学生更有效地进行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
3.教师可以从双语教学的过程中借鉴国外现代的教学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学到新的教育思想,并与国际人才培养新体系相接轨,从而实现自身职业的永续发展。
学校通过实施双语教学能够拥有一批同时具备语言和学科专业授课能力的优秀双语教师队伍,有效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此外,使用双语授课还能够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及学术水平,加速教材更新,起到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作用。
三、双语教学的适用范围:课程门类指非语言类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原则上只在本科生中开设,基础课适用于大学二年级学生,专业课适用于三年级学生。
四、双语教学的教材管理:对通用性较广的课程建议用外文近3年出版的英文原版书;对区域性较强、适用范围窄的课程提倡教师自编教材或讲义。
五、双语教学的激励机制:讲义编制可以通过教研立项来获得资助,编制双语教学的讲义或教材在教研立项的审批过程中优先考虑。
六、授课要求:
(一)师资要求:承担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应是接受过专门培训或在国内外进修访学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鼓励博士、硕士承担双语教学任务。
(二)教学要求:
1、讲课要求:本着有利于知识传授、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模式1:外文教材双语讲授:外语教学的成份占50%以上。对于学科部分内容较为生癖的或学生接受困难的可采用此方法。
模式2:外文教材双语讲授:外语教学占80%以上。针对授课教师外语程度高,学生接受能力强的授课班级可采用此方法。
2、教学文件要求:采取双语教学,必须在开课前准备好中、外文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教案。
3、试卷命题及考试:期末考试用外语命题,外语作答。
七、工作量核算标准:
模式1: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外语授课、外文板书、作业及考试等占的比重在50%以上。工作量为正常工作量的140%。
模式2: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外语授课、外文板书、作业及考试等占的比重在80%以上。工作量为正常工作量的160%。
八、附则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