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大学英语分类分级教学管理规定(修订)(2014级及以后各年级)

时间:2014-09-15   浏览:1297


 

黄山学院大学英语分类分级教学管理规定(修订)

2014

 

《大学英语》是一门非英语专业大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大学英语教学是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并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的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跨文化交际的综合素养,使之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一、教学目标

黄山学院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使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在经过基础阶段(1-2年级)的大学英语学习后,具有较强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二、教学模式

为了切实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科学地组织教学,完善学分制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和学生英语水平,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在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对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类分级教学模式。

1、分类

对非外语专业本科生分ABC三类实施大学英语教学。

A类:含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包括中法合作办学的酒店管理专业)等对学生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的专业;

B类:除AC类外的非外语专业(包括中韩合作办学的旅游管理专业);

C类:艺术、体育、中职对口类专业。

2、分级

1A类学生不实行分级教学模式,以2级为起点,修2-5级,实行3+2+1的教学模式,即每周3大学英语综合课、2大学英语口语课、1节教师辅导利用网络平台自主学习课。对A类学生的教学要求是通过4个学期的课堂学习,大多数学生能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更高要求”,少部分学生达到“较高要求”。

2B类学生入学后根据其高考英语成绩分AB两个级别进行授课,分级的人数比例为46

A级班学生以2级为起点,修2-4.3个学期进行大学英语通用教材的课堂学习,在第四个学期按照学生个人意愿开设英语后续课程的选修,包括口译、高级英语视听说、跨文化交际、语言与文化等。经过三个学期大学英语通用教材的学习后没有通过四级考试的A级班学生不具备选修后续课程的资格,转到B级班继续进行通识课程的学习。经过两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多数学生能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较高要求”,少部分学生达到“更高要求”

    B级班以1级为起点,修1-4级。四个学期进行大学英语通用教材的课堂学习B级班学生若在第三个学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则具备选修后续课程的资格,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在第四学期转到A级班进行英语后续课程的选修,包括口译、高级英语视听说、跨文化交际、语言与文化等。经过两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多数学生能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一般要求”,少部分学生达到“较高要求”。

    B类学生实施2+2教学模式,即每周2节大学英语综合课,2节大学英语听说课。网络自主学习采用综合课老师指导、学生分散学习的模式进行。该教学模式的核心内涵就是努力提高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

3)对C类学生不实行分级教学模式,采用零起点大学英语教材,实行3+1课堂教学模式,即每周3节大学英语综合课、1节大学英语听力课。通过4个学期的课堂学习,学生能达到校内4级要求。

三、考试模式及成绩评定

1A类学生

大学英语综合课作为考试科目,试卷结构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听力部分,其成绩评定标准为:大学英语综合成绩(80%+大学英语自主学习成绩(20%),其中大学英语综合成绩评定标准为:大学英语期末笔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第1-4学期);大学英语自主学习成绩评定标准为:考勤(40%+英语自主学习平台学习时长及作业成绩(60%)。大学英语听说课作为考查课,实行教考分离,成立口语考试小组,按照各学期考试难度递进的原则进行口语测试,其成绩评定标准为:大学英语听说考查(60%+平时成绩(40%)(第1-4学期)。

2B类学生

大学英语综合课作为考试科目,试卷结构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听力部分,其成绩评定标准为:大学英语综合课(70%+平时成绩(30%)(第1-4学期)。大学英语听说课作为考查课,实行教考分离,各学期考试难度递进的原则进行口语测试,其成绩评定标准为:大学英听说期末考查(60%+平时成绩(40%)(第1-4学期)。

3C类学生

C类学生实行单独命题,试卷结构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听力部分,其成绩评定标准为:大学英语综合课(60%+平时成绩(40%)(第1-4学期)。

四、教材使用

按照有关要求选用近3年发行的选用“优秀教材、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的教材、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本规定自2014级秋季入学的本科生中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