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0 浏览:1312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我校学生更名流程如下:
1.学生于公安部门变更身份信息后,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至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2.持有效材料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文昌北楼221室)办理即可。
身份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如下:
1.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
2.原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
3.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
4.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原始出生证明(不涉及出生日期不需要提供);
7.加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章的居民身份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