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水平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2-06-12   浏览:1170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建立良好的考风,要求我校所有考生应当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要求,同时我校也将严格落实各项监考制度。为保证考生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对考试要求特别作如下几点强调:

一、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请考生提前检查考试所需证件是否齐全;

身份证遗失者请尽快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来不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请到院系开具贴有免冠证件照片的身份证明(照片要加盖院系公章)。

四六级准考证下发后遗失的,请在2012615(星期五)下午500以后到教务科补办,其他时间不予补办;

计算机水平考试准考证下发后遗失的,请在2012621(星期四)下午500以后到教务科补办,其他时间不予补办。

考试时证件不全的将禁止进入考场。

二、        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和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手机是否开机、无论何种理由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需掌握时间的,请携带手表或向监考教师询问。

三、        考生只允许携带耳机、2B铅笔、橡皮(不得带包装)、钢笔和手表进入考场,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之外的其他物品(包括文具袋)如带入考场的,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对于不听劝阻者一律按作弊处理。

四、        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要求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教务处   

20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