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2-25 浏览:617
一、领取上学期计算机合格证书
自12月25日起,已通过2007年6月省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考生所在院系办公室领取合格证书,若由他人代领,须同时出示领取人的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的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
二、本学期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08年1月6日 9:00―11:00;
2、机试时间:2008年1月3日至1月5日
(具体的上机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三、上机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上机考试,不得擅自调整。如错过考试时间,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参加上机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和考试证(或身份证),并在指定的电脑位置上入座。
3、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考生不要自己退出考试系统或者重新启动电脑,要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不允许二次登录考试系统,也不安排重考,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4、考生在上机考试时如出现以下行为均视为作弊;
⑴制造假证、输入非本人准考证号或以其他形式代考或请人替考者;
⑵通过携带各种电子移动存储设备或利用因特网进行作弊者;
⑶利用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与他人进行通话或接发送短信者;
⑷夹带各种纸质资料者;
⑸互换考试机位者;
⑹交头接耳者;
⑺窥视他人正在作业的屏幕者;
⑻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考试者等。
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珍惜考试机会。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学校将依据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