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水平考试笔试有关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3-01-01   浏览:1352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NO:47)

各位考生: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计算机水平考试笔试将于201315上午90011 00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现对本次考试特别提示如下:

一、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请考生提前检查考试所需证件是否齐全,考试时证件不全的将禁止进入考场。

  身份证遗失者请尽快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来不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请到院系开具贴有免冠证件照片的身份证明(照片要加盖院系公章)。

  计算机水平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请在20134日(星期五)下午430500携带本人证件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其他时间不予补办。

二、 严禁考生在考试期间携带、使用各类通讯、照相、摄录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携带者按违纪处理。考生需掌握时间的,请携带手表或向监考教师询问。

三、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要求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教务处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