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学生网络评教实施细则

时间:2007-10-29   浏览:760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学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我校学生网络评教实施细则。
一、评教时间和方式
        每学期第十一周至每学期考试周前,教务处开放学生网络评教系统供学生网上评教。学生在此时间段内,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二、评教指标及等级
        模糊综合评价要求学生从教师的教书育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责任心;教学准备充分、重视课堂纪律和学生考勤。
2、内容充实、条理清楚、信息量大;认真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开设实验认真。
3、授课熟练、逻辑性强;教学方法灵活、富有启发性。
4、教学手段先进;语言规范生动。
5、教学效果好,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受学生普遍欢迎。
        具体评价指标按照课程要求确定。每个指标均分为四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生评教最终将转换成百分制作为教师的考评结果。
三、评教要求
        各院系根据时间要求,安排本院系学生在院系机房或学校公共机房完成学生网络评教工作。辅导员在学生评教前应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客观的对每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测评,鼓励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教务处将对各班级网络评教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按要求进行网络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考试成绩和网上选课。
四、评教结果的处理和运用
        教务处将在每学期期末对学生网络评教数据进行(结果)收集汇总,从各专业班级的评教参与率、各教师测评成绩、院系教师测评排名等方面加以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校领导、有关部门和相关院系。测评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学生评教结束后,教师能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了解自身测评情况,倾听学生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