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0-12 浏览:540
为进一步严格教师工作规范,倡导优良的教风、学风,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学,学生集中精力刻苦学习,使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值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值勤的任务
1、教师迟到、早退、缺课情况;
2、教师上课时的精神风貌以及学生的听课情况;
3、课堂教学文件(教学日历、教案、备课笔记、点名册、教材等)的规范情况;
4、学生到课率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5、教学运行与整体教学秩序情况;
6、实践环节教学的准备、教师指导及学生实验独立操作和训练的情况;
7、其他情况。
二、值勤的组织
教学值勤由教务处负责,院系轮流组织实施。值勤开展内容各院系可根据需要,报经教务处协调后进行。每学期开学前下发本学期值勤安排表。
三、值勤人员
教务处由分管处长负责协调,质量管理科负责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院系由分管教学的主任负责实施,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四、值勤人员的职责
各院系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要将教学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并在教学值勤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异常情况的时间、地点、教师姓名等信息。同时有权处理值勤时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施行。本办法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