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15 浏览:563
周次 | 起止时间 | 执勤院系 |
第3周 | | 旅游学院 |
第4周 | | 信息工程学院 |
第5周 | | 经管学院 |
第6周 | | 艺术学院 |
第7周 | | 数学系 |
第8周 | | 化学系 |
第9 周 | | 体育系 |
第 10周 | | 外语系 |
第11 周 | | 教育系 |
第12 周 | | 建筑系 |
第13 周 | | 思政部 |
第14 周 | | 文学院 |
第15 周 | | 生环学院 |
第16 周 | | 旅游学院 |
第17周 | | 信息工程学院 |
第18周 | | 经管学院 |
注:
1、 执勤记录见附件或请到教务处网页自行下载。
2、 请各院系切实落实日常教学执勤工作,对照执勤要求,认真执勤,如实填写执勤记录。
3、 次周二下班前将执勤记录报教务处质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