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1 浏览:690
根据学校教学值勤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学值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各学院(部)教学值勤安排如下:
周次 | 起止时间 | 值勤单位 |
第1周 | | 教务处 |
第2周 | | 化学化工学院 |
第3周 | | 体育学院 |
第4周 | | 外国语学院 |
第5周 | | 教育科学学院 |
第6周 | | 建筑工程学院 |
第7 周 | | 思政部 |
第8周 | | 文学院 |
第9周 |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第10周 | | 旅游学院 |
第11周 |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第12周 | | 经济管理学院 |
第13 周 | | 艺术学院 |
第14 周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第15周 | | 化学化工学院 |
第16周 | | 体育学院 |
第17周 | | 外国语学院 |
第18周 | | 教育科学学院 |
注:
(1)请各学院(部)切实落实日常教学值勤工作,对照值勤要求,认真值勤,如实填写值勤记录。
(2)次周二下班前将值勤记录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教务处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