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8 浏览:875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NO:3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兹定于4月21日至5月4日期间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教学单位自查内容
1. 教学秩序与教学运行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情况等。
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调(停)课制度遵守情况以及课堂管理情况;学生课堂
2. 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本单位领导、督导及同行之间相互听课情况,并做好听课统计工作。
3. 教学管理。各教学单位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总结、整改。
二、学校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情况。采取随机听课方式,重点检查新开课程课堂教学情况;集中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情况。
2. 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学校将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2. 所有检查的过程材料及原始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收集整理归档,只需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和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反馈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