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8 浏览:747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5月8日至5月22日期间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秩序与教学运行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情况等。
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调(停)课制度遵守情况以及课堂管理情况;学生课堂考勤及纪律情况。
2. 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本单位领导、督导及同行之间相互听课情况,并做好听课统计工作。
3. 教学管理。各教学单位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总结、整改。
4.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为加强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50000元以上)的使用效能,检查该类设备的使用年人时数、面向专业等(院部自查、教务处抽查)。
三、相关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根据自查情况,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2. 所有检查的过程材料及原始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收集整理归档,只需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和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反馈表》、《大型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电子政务平台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