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教学值勤实施办法

时间:2014-10-08   浏览:754


    为进一步严格教师工作规范,倡导优良的教风、学风,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学,学生集中精力刻苦学习,使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值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值勤的任务

1、教师迟到、早退、缺课情况;

2、教师上课时的精神风貌以及学生的听课情况;

3、课堂教学有关材料(教学日历、教案、备课笔记、点名册、教材等)的规范情况;

4、学生到课率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5、教学运行与整体教学秩序情况;

6、实践环节教学的准备、教师指导及学生实验独立操作和训练的情况;

7、其他情况。

二、值勤的组织

教学值勤由教务处负责,院系轮流组织实施。值勤开展内容各院(部)系可根据需要,报经教务处协调后进行。每学期开学前下发本学期值勤安排表。

三、值勤人员

教务处由分管处长负责协调,质量管理科负责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院系由分管教学的主任负责实施,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四、值勤人员的职责

各院(部)系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要将教学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并在教学值勤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异常情况的时间、地点、教师姓名等信息。同时有权处理值勤时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施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